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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;
2、供应商必须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(相关证明材料在询价时按要求提供);
3、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【递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后,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,以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通过“信用中国”网站、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,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(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、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)】;
4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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